加盟政策
一. 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证件,有较强的经济实力,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意识。有一定的营销经验和良好的销售渠道,拥有专卖营业场所和产品存储条件。认同常州珠光太阳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,能自觉遵守并支持珠光有关市场运作的章程及相关政策,努力宣传和维护珠光品牌,不跨区域销售珠光产品,严禁低价倾销。自觉做好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。
二. 区域市场独享 授权指定区域市场实行区域保护政策,拥有独家经营权。代理商具有足够的市场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。独家执行代理区域内专卖店的建设。
三. 供货 各专卖店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,原则上要求零售价格视各地区情况差异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5%。
四. 市场支持 1. 与公司签定代理协议的代理商,可在专卖店开业之际享受公司免费提供的门头、展板、宣传单页、授权证书、认证铜牌、工作服等。 2. 代理商专卖店开业之际公司提供样机,样机在统一出厂价的基础上让利10%。原则上一个专卖店一种型号只出一台样机。 3. 代理商年度考核提货量达到公司要求,公司将补贴店面房租费用,未达标者将不享受此政策,费用次年按月结算,可抵货款。 4. 代理商年度考核提货量达到公司要求,可享受每年两次现场活动推广费用,具体费用经区域经理考核批准后发放。 5. 代理商可享受公司不定期提供的赠品支持(广告伞、赠品杯等)。 6. 免费提供代理商工程所需。公司免费提供集热工程的设计方案,必要时公司可派专业人员上门洽谈、设计、预算并指导施工。
五. 工程机供货结算 工程机价格凭工程合同与公司协商定价。
六. 质量保障 整机质保3年(水箱、支架),真空管质保__年,太阳能热水器电子配件保修1年,如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,公司将无条件给客户做调换货处理。
七. 宣传费用 代理商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审批,经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。广告费用一律采取先申请再报销的流程执行(书面报告审批——代理商垫款实际制作——凭经批准的申请、发票、照片报销)。媒体费用由经销商与公司各承担50%,以货款方式抵冲,但不超支预算。
八. 代理商奖励政策 代理商年度考核提货量达到公司要求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返利,可抵货款。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进行奖励。
九. 终端形象建设 代理商在促销或新品上市期间,布置条幅,张贴海报,渲染气氛。在活动期间配合必要的宣传效果,以达到展示珠光产品形象。根据活动的大小,公司可提供彩虹门、促销礼品等。
十. 区域销售任务原则 县级市:100~300台/年,每增加一个县级区域,增加100~150台/年。 地级市:400~600台/年,每增加一个地级区域,增加200~400台/年。 |